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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媒技术实验室日常管理办法(暂行)

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19-10-10

1、各位任课老师有责任保持所使用实验室的完整有序、干净卫生。

2、非工作人员、学生上课,如无特殊原因,不得擅入。

3、实验室设备(包括桌椅板凳、地面、墙体、黑板、投影仪、教师电脑、学生电脑以及其它相关的实验设备等)应保持使用前后卫生整洁,摆放规范。

4、严禁学生携带早餐进入实验室,如有违反,责令其将食物放到室外。不听劝告者,将停止该生的实验课程。

5、教师应详细讲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规范操作,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。凡损坏机器,责任到人,需7天之内赔偿完毕,要求所赔设备必须与原设备相同,且为原厂配件。桌椅损坏按标价赔偿。

6、实验室设备应责任到人,机房要求任课教师将学生姓名用标签贴于显示器右下角;摄像机等可移动设备,要求任课教师有使用记录,使用记录要求设备和学生一一对应,出现损坏现象能责任到人;

7、每节课的实验室责任人为任课教师,课后务必等学生收拾干净后方可离开。桌面上不得有任何垃圾;实验室垃圾桶内不留垃圾到下节课。如出现卫生情况持续脏乱差、设备屡屡出现非规范性操作损坏,且屡劝不改,将上报院领导,停止该教师使用实验室。

8、上课过程中,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反映遇到的一切安全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