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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枣庄学院科技文化节 "春山萌动·初夏韵影”摄影短视频大赛 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阅读次数: 日期:2024-04-01

春季的山峦,生机盎然,万物复苏,伴随着春晚热门话题“上春山”的深入人心,人们对春回大地、山川焕新的期待与向往达到了新的高度;初夏的风光,绿意浓烈,活力四溢,绿叶掩映的斑驳光影,果实初挂的喜悦瞬间,观者在光影流转间领略初夏的独特韵味,感知大自然从春到夏的悄然转变。

为充分挖掘师生对自然之美的感悟力,提升校园文化生活品质,枣庄学院特举办“春山萌动·初夏韵影”摄影短视频主题活动,旨在引导师生们紧跟时代脉搏,深度融入自然,以镜头为笔,描绘春山之生机与初夏之韵律,借力春晚热点,打造一场集艺术创作、生态教育、文化交流于一体的校园视觉盛宴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"春山萌动·初夏韵影 ”

二、主办单位

枣庄学院团委

三、承办单位

传媒学院

四、参赛对象

枣庄学院全体师生

五、作品形式

图片、短视频

六、参赛作品具体要求

1.参赛作品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紧扣主题、生动活泼,拍摄题材为春、夏风光,以敏锐的视角、独特的构思和精湛的技艺,用镜头展现春山的灵动与诗意、初夏的活力与热烈。

2.图片作品要求:需为电子文件,每人提交3-5幅以内,组照不超过2组(每组不超过5幅),文件采用JPG或者JPEG格式,单照尺寸不小于2M。

3.短视频作品要求:时长10-60秒,格式为mp4等常用视频格式,要求画面清晰流畅,无水印,无明显噪音,可配背景音乐,解说声音与背景音乐效果相匹配,用图片拼凑类的视频不得参加比赛。

4.作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创作品,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,因涉及版权问题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创作者自行承担,取消参评资格。

5.参评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可以重复使用参评作品进行宣传、出版和展览、展播。主办方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,不另付报酬。

6.主办方将在活动结束后,对本次征集的优秀作品通过官方微信、抖音号、视频号进行发布,请参赛者勿自行发布。

7.凡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个人或团体,即视为已同意本活动所有规定。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七、时间安排及流程

1.作品征集分为两个阶段

春山萌动:4月7日-4月21日

初夏韵影:4月22日-5月10日

2.作品评选:由主办方会同传媒学院有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。

3.获奖公示:结果将在5月20日前通过枣院团学公众号进行公示。

活动通知群:

八、奖项设置

短视频作品和摄影作品将分组进行评审,分别设一等奖5名、二等奖10名、三等奖15名。

主办方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。

九、投稿方式

参赛文件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:1915878802@qq.com 压缩文件请命名为:组别+单位+姓名(例:短视频+学院+某某某),没有按规定投稿的一律作废。

共青团枣庄学院委员会    

传媒学院团总支  

2024年4月1日